为规范我校创新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进创新教育在我校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创新教育以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先导,以拓展学生的发现能力为重点,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第二条 创新教育是全面素质教育的具体和深入,不仅应贯穿于我校人才培养的每个教学环节,而且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机制也要适应创新教育的需要。
第三条 课程建设是全面开展创新教育的基础,我校每门课程的教学都要体现创新教育的内涵。从教材的选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式的选择已及考试方式的改革等各个方面体现创新教育的要求。
第四条 要以开拓视野、加强实践、增长才干为核心,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面向实际问题、面向社会并与学科专业有关的科学研究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把参与研究项目和参加学科专业竞赛作为开展创新教育的重要载体。
第五条 学校为学生参与创新教育活动设立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管理
第六条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创新教育活动整体规划的审定。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以项目形式开展的本科创新教育活动的管理。
第八条 各院系负责日常的与创新教育有关的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管理。
三、项目
第九条 学校以项目形式推动创新教育的开展。项目主要包括: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URTP)、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USCP),及其他经过审定的计划。
第十条 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分为自由申报项目和双向选择项目,学校每年定期公布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指南,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
1.自由申报项目系由学生自主提出研究设想,在教师指导下提出立项申请,经专家组审核后纳入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的项目;
2. 双向选择项目系由本校教师或院系提出项目,由学生提出立项申请,经专家组审核后纳入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的项目;
3.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一年。每年的申报时间为4月和10月。
第十一条 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分为校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具体赛事级别由教务处负责审定。
第十二条 校级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主要包括:
1.全校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承办;
2.全校大学生现场写作大赛,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承办;
3. 全校民考民学生汉语知识大赛(包括写作与演讲两项),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共同承办;
4. 全校大学生英语竞赛,由外国语学院承办;
5.全校大学生计算机技能竞赛,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承办;
6. 全校“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由校团委承办;
7.全校“孝通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校团委承办;
8.其他经过审定的校级学科专业竞赛,由该学科或专业所属院系承办。
第十三条 省部级、国家级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主要包括: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竞赛;
3.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5.“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7.其他经过审定的省部级、国家级学科竞赛。
第十四条 校级项目竞赛规则由教务处与承办院系共同制订,教务处颁行;省部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依相关规则进行。
四、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五条 教务处负责与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有关的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成绩管理、经费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均可单独或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可以跨专业、跨学科,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且必须有本校教师指导。
第十七条 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3000元/项,一般不超过3000元,仅供学生使用。
第十八条 立项申请与审批程序:
1.学生自己提出申请项目意愿,经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向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每人每次仅可申报一项;
2.学生填写《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3. 项目经院系预审合格后,每年5月份和11月份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当年经费额度和申报项目数确定年度立项项目总数;
4. 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审查,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
5. 每年9月份和3月份为项目启动时间。
第十九条 院、系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所在院系立项工作的组织申报、预审、项目推进、日常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 对本院系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负责为本院系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提供场地、设备、配备指导教师及适量的配套经费;
4. 负责本院系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
5. 做好本院系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各种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 对学生的立项申请提出具体建议;
2. 协助学生制订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负责每一笔具体开支的审核;
3. 负责对学生开展项目研究进行具体指导;
4. 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做出评估,对项目的终止、延期和结题提出具体建议。
第二十一条 每年12月初和6月初由院系组织项目中期检查,由学生填写《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URTP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每年3月初和9月初,为项目结题验收启动时间,由学生填写《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3),并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如:论文、调研报告、器件、软件等。院系将学生的报告书、成果和院系结题验收报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复核验收。
第二十三条 项目启动后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由学生提出请求,经所在院系核实确认后,报教务处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学期。
第二十四条 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取消经费资助,暂停项目负责学生项目申请资格一年。
五、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负责:
1.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的审定;
2.主持竞赛规则和具体竞赛项目管理办法的制订(或修订);
3.对学生和相关院系及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院系负责:
1.协助教务处制订本学院所承办或主办的竞赛规则;
2.妥善安排竞赛活动与日常教学活动的关系,通过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使彼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3.培养指导教师,组建指导教师队伍;
4.承办具体参赛事宜,包括:宣传、报名、赛前培训、参赛选手的选拔、竞赛的组织、结果的评定、总结表彰等;
5.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指导教师(组)应:
1. 注重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备指导学生参加一项具体赛事的组织与指导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2.参与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具体组织并落实培训内容,参与选拔参赛学生,按竞赛规则和学校相关要求全程指导学生参赛;
3.对保证竞赛质量、提高参赛水平提出建议。
六、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申请创新奖励学分,具体奖励标准参照《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创新奖励学分暂行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奖励,具体标准参照《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关于鼓励指导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竞赛活动的激励措施》执行。
七、附则
第三十条 依据本办法取得的项目研究成果由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与项目参与者共同分享。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