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澳门十大网赌信誉网址大全关于党员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中有关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一般应于支部大会之后开会。教工党小组会一般在每月的第二周的周五(三)下午召开,学生党小组会一般在每月的第二周的周三下午课后或晚上召开,亦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二)党小组会要求本组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向所在党小组以书面材料形式请假并说明原因,由党小组长批准后存档。
(三)党小组会一般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确因特殊情况,组长不能主持会议,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委托其他党员主持并说明原因。党小组会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会议记录。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2.研究贯彻支部决议、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并检查落实;
3.党员个人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生活中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问题;
4.检查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
6.讨论发展工作并对发展对象提出建议和要求;
7.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提出建议;
8.讨论党支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党小组长应将党小组会的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并要求党员做好准备,保证党小组会的质量。
二、支部大会
(一)支部大会每月召开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周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支部确定),亦可根据院党总支部的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教工支部大会一般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举行,学生支部大会一般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课后或晚上举行。如有紧急事宜,支部可适当加开临时会议。
(二)支部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向所在支部以书面材料形式请假并说明原因,由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存档。
(三)支部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会议,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委托其他支委主持并说明原因。支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记录要求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一般由支部委员负责。
(四)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讨论并通过本支部工作计划;
2.讨论并通过本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表彰或处分党员的意见;
5.选举本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7.讨论本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8.讨论并通过本支部入党的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方案。
(五)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后,最后以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三、民主生活会
(一)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次,教工支部民主生活会于每学期期末进行,学生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于学期末停课考试前进行,亦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确定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具体时间。
(二)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书面委托组织委员主持。
(三)支委会要在民主生活会前,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四)支部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不迟到、不早退,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原因并向组织请假,书面原因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情况;
3.检查、总结本支部支委成员自身建设,以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
5.积极讨论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6.其它重要问题。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七)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可邀请党总支委员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支部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做好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记录人、活动内容等要详细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会后要及时将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报送院党总支办公室。
(九)各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本学期的民主生活会做出具体安排。
(十)院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除了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外,还要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参加院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支部支委会
(一)支部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般于每月第一周支部大会之前一天举行,如有紧急事宜,支部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开临时会议。
(二)支部所有委员必须参加支部支委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向所在支部以书面材料形式请假并说明原因,由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存档。有必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组长参加。
(三)支委例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会议,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委托其他支委主持并说明原因。支委会要有专人做会议记录。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
(四)支部支委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讨论并通过本支部工作计划;
2.讨论并通过本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表彰或处分党员的意见;
5.讨论选举本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7.讨论本支部委员会将向支部大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8.讨论并通过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及培养方案。
(五)凡提交支部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学生党支部委员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以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支委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六)支部委员会应于年终最后一次支部大会上作年度工作报告,并组织本支部党员对支委会进行民主评议,讨论支部的工作以及自身建设,对支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评选出支部优秀干部。
五、组织生活管理
(一)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总支部负责人、党员的院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党总支部召开的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外出在3—6个月的,一般持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到单位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出差,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待回原单位后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三)党员因病住院或病休期间,女党员产假、哺乳期间,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党内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四)患有精神病的党员,由于本人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党组织可以暂停其组织生活,但保留其党籍,待病愈后再逐步恢复其组织生活。
(五)党员在留党察看或停职反省或在整党和民主评议中暂缓登记期间,应照常参加组织生活。
(六)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仍可以参加组织生活。
(七)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八)被网赌网址聘用或来网赌网址学习、进修的党员,可以参加党内组织的一般性活动。
(九)党员无故2—3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应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4—5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应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十)各支部每学期末应将组织生活情况及考勤情况在支部范围内通报,并报党总支备案。
六、本细则为试行,解释权归于院党总支委员会。
澳门十大娱乐信誉网址党总支
2008年9月30日